新疆新和:推行党建工作“三级交办”制度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08-16 浏览量:
为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牢抓实抓细,今年以来,新疆新和县全面推行基层党建工作“三级交办”制度。
该县每月初将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的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以清单的形式下发给各党(工)委、党总支,各党(工)委、党总支根据任务清单,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支部和主要责任人,月底按照任务清单逐一对账。县委组织部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党(工)委、党总支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做到每月一通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对各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发出交办函,督促落实;发出交办函后,仍不能完成的,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工作不力的,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连续2次或累计4次被诫勉谈话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的党(工)委、党总支书记进行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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