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三述三评” 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7-09    浏览量:

今年以来,湖北枣阳市针对在追责问责环节存在责任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推行“三述三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三述三评”即,党委(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人事科长分别就选人用人工作作述职述责,由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对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领导、人事科长的述职述责情况进行分别评议。通过实施“三述三评”机制,进一步压实单位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组织人事工作领导、人事科长履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职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