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出台新政 让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速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7-25 浏览量:
到2020年
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新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10个,入选市级以上企业首席技师不少于20人
到2023年
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750人
近期,江苏省淮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调动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新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10个,入选市级以上企业首席技师不少于20人。到2023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750人。
《意见》从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功能作用、调动各类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社会各类精英人才投身高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等9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发挥职业院校功能作用 调动企业积极性
《意见》提出,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功能作用。全市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学校办学主要目标,对在校学生增加职业资格培训课程。支持和鼓励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面向社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调动各类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意见》规定,到2020年,全市90%以上规模企业都要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场需求,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以及职业院校教师、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通过“以师带徒”“导师授业”等形式,开展“一对一”“私人订制”培训。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加大培养载体建设
《意见》指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人社部门每两年承办一届淮安技能状元大赛,市工信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每年举办一次2个职业(工种)以上的全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根据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技能竞赛活动。
继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持续开展“淮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淮安市企业首席技师”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创建5个“淮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10名“淮安市企业首席技师”。单列高技能人才参加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计划,每两年选拔5名左右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围绕全市“433”现代产业等基层一线优秀职工开展“淮安工匠”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淮安工匠”10名。
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 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意见》规定,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参加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活动。高技能人才入住人才公寓、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享受“淮上英才卡”服务等经济、社会、政治待遇。
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凡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均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在技能岗位工作,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类职业资格评价。
加强资金管理。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不足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区也要设立不少于100万元∕年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