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源县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 全面提升组织力

来源:广东组织工作    日期:2019-08-01    浏览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更是党建工作的“纽带”和“桥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东源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把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作为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调整、升格、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有效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推动了1个党支部升格党委,87个(其中村居63个)党支部升格党总支,增设调整设置党支部259个、党小组735个,调整合并党支部5个,撤销不能正常运行的党支部25个。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化思想认识。县委组织部结合《河源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统一编制印发《党务工作文件汇编》,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两新”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基本组织建设、规范组织运作的思想认识。

二、深入调查摸底,销号动态管理。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东源县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再次组织全县各级党(工)委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运行情况排查。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按照党员人数、支部类型、运作情况等,严格区分在家党员和外出流动党员数量,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建立5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制度,限定时间节点,压实各级党(工)委责任,优化一个销号一个,并及时更新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实、力度不大的党组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规范履行程序,选优配齐班子。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严把程序关。通过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突出政治标准,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织任命等程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总)支部书记,并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制度。对新设立的村(社区)党支部原则上由党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部分是党员的村民小组长通过党内选举任命为党支部委员。

四、创新工作载体,焕发组织活力。为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东源县各级党(工)委在落实规定动作之外,创新工作载体,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涧头镇党委在升格党总支的基础上,下移村级党支部,把党支部建在村民小组、自然村上,激活了农村基层“神经末梢”,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柳城镇通过全面开展“党小组之家”建设,把党小组设立在支委成员、党员代表家中,为农村党员开展活动、参政议政搭建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