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出台政策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日期:2019-11-22    浏览量: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该意见明确,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引进,一事一议、择优聘用;也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事业单位可组建创新工作团队或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工作室”,其核心成员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的优先评审职称、晋升岗位等级。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本市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