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试行“红黄榜”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党员管理

来源:山西组工网    日期:2020-06-21    浏览量:

针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党员意识淡薄等问题,阳曲县出台《农村党员“红黄榜”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常态化考核评比,切实加强农村党员管理。

一、细化积分项目,教育管理“指标硬”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由四大项构成。第一项基础分保证党员“达标”。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八项义务基本情况,满分60,每有一项履行不标准扣5分。第二项正向分激励党员“争先”。根据不同岗位,设定“先锋指数”,20分封顶,主要考评党员带头服务中心工作,带头创先争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遵章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稳定等6带头情况。第三项测评分突出支部管理作用。支委会每月根据党员日常学习和工作方面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满分20。第四项反向扣分防范党员“破纪”。主要考核党员是否有违反组织纪律、损害党员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环境卫生、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序良俗等“6不准”情况,违反任意一项扣除相应分值,扣分不设上限。

二、规范积分程序,组织评价“分步走”

党员积分的评定过程按照申报—初评—审定—公示4个步骤进行。一是个人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以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二是支委初评。个人申报结束后,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基础积分、正向积分、测评积分、反向扣分四类积分初步汇总得出积分情况。三是大会审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采取党员之间相互评价、党小组点评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打分和排序。四是公开公示。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公开积分结果,表现优劣“榜上见”

党员积分设置为四类。80分以上为一类,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二类,60分以下为三类,如出现参加宗教活动、组织煽动制造上访、超过3个月不缴纳党费、失联3个月等情况,则直接积分清零,列为四类党员。一类二类党员用红榜公示表扬,三类四类党员用黄榜公示提醒。对连续两个季度上红榜的党员,乡镇党委授予“共产党员户”光荣牌以示鼓励,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资奖励等方面给予关怀激励;对连续两个季度上“黄榜”的党员,将其转入党性教育支部进行半年的教育转化。不愿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纪律约束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