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知识

来源:党建云    日期:2018-07-20    浏览量:

1.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

政治标准

3.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周岁的中国公民;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

按期交纳党费。

4.发展党员的程序

发展党员共分5个程序,分别是: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教育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5.向哪个党组织申请入党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即:“两推一备案”。

7.入党介绍人的确定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8.关于办理接受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

9.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及计算时间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0.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小组提出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报上级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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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A.居住地党组织

B.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C.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 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A.3个月 B.6个月 C.1个月

3.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A.普通党员 B.预备党员 C.正式党员

4.对经过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 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A.半年 党组织书记

B.一年 上级党委

C.半年 上级党委

5.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 ,不能发展入党。

A.不合格的 B.合格的 C.符合条件的

6.发展对象未来 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

A.3个 B.1个 C.6个

7.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 讨论和表决。

A.逐一 B.集中 C.统一

8.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 年。预备期从 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A.3年 支部党员

B.1年 支部党员

C.1年 单位

9.党组 审批党员。

A.可以 B.不能 C.允许

10.延长党员预备期时,延长时间不少于 ,最长不超 。

A.半年 一年

B.一年 半年

C.一年 一年

答案参考:

1—5:ACCBA 6—10:AAB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