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跟踪管理办法》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3-12-26    浏览量:

  日前,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五个常态”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跟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持续加强对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办法》明确,对因表现不佳、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原因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或受到免职、降职等处理的市管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和各级党委(党组)分类做好跟踪了解、教育帮带和日常监督,杜绝一下了之,持续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主动为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条件,结合干部工作经历、能力素质、专业特长、身体状况等,合理分工、用其所长,做到人岗相适,确保有所作为。突出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生活上帮助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主动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帮助疏导情绪、调整心态,引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办法》指出,市委组织部会同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对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表现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适时向市委提出继续任用、进一步使用等意见建议。对存在思想消沉、工作消极、转变不及时的或拒不认识错误、拒不改正错误等情形的,及时作出进一步处理,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了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相关责任人不正确履行岗位调整后市管干部跟踪管理责任的问责情形。(记者 施翔 通讯员 宁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