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以“成效评估”闭环模式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24-10-21 浏览量:
近日,湟源县巡察办根据县委巡察计划及《湟源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试行)》规定,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了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及市级卫生领域联动巡察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湟源县委巡察办始终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紧盯巡察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目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的最大效能,科学谋划巡察整改评估,按照日常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巡察办组织相关单位专业骨干,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其中对6个党组织,集中利用3天时间进行实地重点抽查,做到了评估重点突出、评估面全覆盖。
始终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准确把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实地重点评估抽查为有效手段,召开评估组评估前工作会议,对评估事项进行周密部署,确保实地评估工作有的放矢,评估组成员按照各自专业特点,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从具体问题解决、疑难问题攻坚、长效制度机制建立、作风改变程度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式进行评估,尤其对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起明显作用的制度措施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实地重点评估查得细、查得准,充分体现出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工作原则,按照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进行综合研判,组织多部门召开成效评估研判会议,多领域多角度进行专业研判,县委巡察办发挥汇总分析作用,从整改要求、组织、责任、任务等落实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差”等四个等次,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结果评定,并就做好评估结果运用工作,将采取下发工作通报、纳入考核等措施,责成限期整改,视情况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助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