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如何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来源:北京支部生活    日期:2019-05-15    浏览量:

基层党组织如何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是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这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基层党组织应准确把握政策,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二是把握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原则方针。应坚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方针,对不同情况犯错导致的不合格党员区别对待,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被评为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方法,限期改正的时间为一年,到期仍不改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批准。

  三是积极帮教转化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突出重点帮教,促其顺利转化。通过优秀党员帮扶结对转化对象的方式,制订计划,定期谈话,通过谈话使不合格党员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置。应注重把思想谈透,把问题谈开,把党的纪律讲清楚,把处置的依据讲明白,把整改的方向讲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