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公务员法》十年 西宁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见成效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07-11    浏览量:

  自2006年《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以来,西宁市以贯彻《公务员法》为主线,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以提高公务员执政能力为着力点,以健全完善公务员的管理、使用、激励、评价和交流轮岗机制为重点,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奠定了坚实基础。

  打牢《公务员法》实施基础。《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西宁市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等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公务员法》实施调研、公务员登记、工资套改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申报等工作。同时,积极营造《公务员法》学习宣传氛围。通过主题宣传、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印发知识读本等形式,着力加强公务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将《公务员法》相关知识作为必学内容,运用手机APP软件、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扩大宣传受众面,在全市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导向逐步确立,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意识得到了增强。

  完善公务员队伍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依照《公务员法》规定,西宁市以制度建设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先后制定《西宁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西宁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西宁市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对奖励、惩戒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了以年度考核为重点,以工作业绩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考核指标体系,营造了奖勤罚懒、奖罚分明、从严问责的良好氛围。

  坚持“凡进必考”,不断拓宽公务员上升渠道。西宁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多级审查、考生确认等工作流程,2006年以来,通过公务员考录工作,公务员队伍年龄、专业素质结构明显改善,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升。认真执行“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双梯制管理,严格贯彻职务职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随着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基层公务员待遇得到提升。

  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培养选拔激励机制日趋完善。在深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工作中,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西宁市把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始终,牢牢把握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关键环节,2006年以来,累计培训公务员12716人次,累计选派公务员参加多形式挂职锻炼626名,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同时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公务员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就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轮岗、奖励、纪律、辞职辞退等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员转任工作纪律的通知》《西宁市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关于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西宁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西宁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一系列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推动了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