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日期:2019-08-13 浏览量: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所属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1945年6月,包括中共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理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自1950年起,美国即操纵联合国一些国家,以“中国侵略朝鲜”,应“延期审议”为名,阻挠讨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权利问题。从1961年起,美国及其盟国每年都要提出一项提案,利用它们暂时控制的多数,强行把讨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这个原来只需简单多数即可决定的程序性问题,列为必须由联合国大会2/3多数票赞成才能作出决定的所谓“重要问题案”,借以进一步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但是,随着中国国际影响的日益扩大,支持美国“重要问题案”的国家越来越少,而支持阿尔巴尼亚等国提出的恢复中国合法权利提案的国家越来越多。1970年,阿尔巴尼亚等国提案第一次以51比49获得多数票。美国等国的阻挠即将失败。
1971年7月,美国国务卿基辛格访问中国,中美发表公告宣布美国总统尼克松将访问中国,这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斗争中的力量对比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971年10月18日起,联合国第26届大会开始讨论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问题。阿尔巴尼亚等国提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提案参加国也由18个增加到23个);而美国等国的“重要问题案”和“双重代表权”提案(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和安理会席位,台湾继续留在联合国内)越来越失去人心。同年10月25日,大会进行表决,面对不利形势,美国又操纵某些国家出面提议推迟表决,但这个提议以56票反对、53票赞成被大会拒绝。接着,表决美国等国的所谓“重要问题”提案,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包括台湾当局一票)、15票弃权予以否决。美国为保留台湾当局的席位而长期设置的最后障碍终于被摧垮。
当电子计票牌出现表决结果时,会议大厅沸腾起来,掌声持续了好几分钟,许多国家的代表高声欢呼,热烈拥抱,庆祝这一历史性的胜利。美国首席代表又要求在表决阿尔巴尼亚等23国提案时删去关于立即驱逐蒋介石集团代表的一节文字,当即遭到大多数代表的反对,经过大会主席马利克的裁决,阿尔巴尼亚等国提案仍按原样付诸表决。接着,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实际上已不需获得2/3多数)阿尔巴尼亚等23国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和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是中国以及在这个问题上主持正义的其他国家经过长期斗争而取得的巨大胜利,是美国企图在国际社会孤立和排斥中国的错误政策的最终失败。1971年11月15日,以乔冠华为团长、黄华为副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次出席联合国大会。从此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历届会议,并与其他会员国一道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贯彻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做出了积极的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