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压实主体责任 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书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6-07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湟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压实“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推进 “两个绝对”具体化落地生根,湟源县委紧密结合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分工和各乡镇、县直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书。

  记者从湟源县纪委了解到,因岗定责,突出个性,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书,旨在坚决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找准切入点、抓实着力点、把住关键点,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定责管责机制,以刚性措施把主体责任“焊”到点“铆”到位,形成了责任边界明晰化、责任内容清单化、责任考核科学化、责任追究具体化的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了湟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明确签订范围。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均紧密结合岗位职责、权力和廉洁风险实际,分层级、分类别与本单位党员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实现责任全覆盖。

  明确责任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就落实分管职责、防控措施、教育管理、逐一规定,区分责任主体,体现个性差异,对于怎么抓“一岗双责”落实的问题进行清晰具体的界定。如,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责任书中,有“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内容;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的责任书中,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守用人纪律”等内容。做到了内容翔实具体,防止形式化。

  明确责任清单。对照责任内容列出7至11条要求,对能用数字硬性要求的任务进行标注,做到细化量化。如,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对分管领域的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并记录等,有效避免责任在落实中虚化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