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跟踪考察为干部“精准画像”

来源:摘自西宁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案例    日期:2019-01-07    浏览量:

  城西区为进一步加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更加真实、系统、全面地了解新任职干部思想动态、岗位适应情况、工作业绩及群众满意度等,使新任职干部任后有约束、到岗有压力、干好有希望。分别在干部任职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时间节点,对干部思想认识动态、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总体表现进行跟踪考察,着力提高新任职干部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一、 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选好人用对人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完善选人用人原则、标准、程序,推进选人用人的制度化建设,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防范用人失察失误有着重要作用。但从当前工作实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干部提拔任职后,考察考核监督不够深入,日常监督手段较为单一,对干部任职后的监督管理紧紧局限在“防止出事”的层面上,缺乏有效的约束,一些隐蔽性较强的问题难以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难以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导致一些干部提拔前兢兢业业,提拔后平平庸庸。

  二、 做法

  对新任职干部的跟踪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成跟踪考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与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新任职干部工作单位,采取实地了解、个别约谈、访谈服务对象、民主测评、述职述廉等方式,了解新任职干部任职以来的总体情况,由“画静态像”到“绘动态图”,为“选人”打下坚实基础。

  (一)注重各时间阶段的考察重点。新任职干部到位任职3个月,到新任职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其熟悉情况、适应环境、进入角色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相关的问题;新任职干部到位任职半年后,到新任职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等情况;新任职干部任职满一年后,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走访群众、个别座谈、实地查看等程序,了解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给予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评价。

  (二)注重考察结果的运用。根据跟踪考察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新任职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把考察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关考察评价情况、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方法按《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跟踪考察工作中,发现新任职干部有政治思想素质较差、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工作实绩比较差和廉洁自律方面还有差距的应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对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考核评价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和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其作出免去现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处理。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 成效

  进一步创新了干部考察机制。通过述、访、谈、评的的方式,由干部书面述职,初步了解了其提拔任职以来开展工作的思路及成效,到新任职干部所在单位实地走访,实地考证其履行岗位职责,开展个别谈话,及时掌握和了解新任职干部的各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民意口碑,综合评定其任职表现,及时作出评定结果并反馈其单位的一系列环节,更加准确、全面、客观的评价干部的整体表现,使选人用人准确度和公信度得到明显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

  进一步促进了新任职干部快速成长。通过对新任职干部思想认识动态、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总体表现的全面跟踪考察,了解了新任职干部在进入领导岗位后,在思想、观念上有何转变,对工作有什么见解,在工作生活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能否适应角色的变化及岗位的要求,有意识的给予指导,使新任职干部在新的岗位得到锻炼,帮助他们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延伸了干部监督触角。通过跟踪考察,加强对新任职干部的跟踪管理,拓宽了识人察人视野,实现了干部任前考察与任后监督管理的有机衔接,填补了干部考察工作监督管理的空白,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鞭策激励,有效解决了干部选任工作中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的问题,为区委掌握干部队伍现实状况,防范用人失察失误,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 启示

  一是必须做好任前考察与任后跟踪考察的自然衔接。把好干部任前考察第一个关口对选好用对干部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围绕干部任前考察,一是要突出做好平时考核工作,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关注了解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立场和表现,注重干部的一贯表现,切实将平时考核结果的分析研判作为干部选人和班子调整配备的重要手段。二是要注重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和家庭关系的和睦,在考察干部中,主动上门家访,了解新提任干部在教育子女、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近距离接触观察干部,做到精准识人、立体识人。

  二是必须把干部跟踪考察与纠错容错、能上能下等制度做到密切配合。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干部跟踪考察的根本保障。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要建立规范容错免责的具体程序,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不让新任职干部因容错免责范围内的工作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要健全完善考核结果问责运用机制,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对工作实绩突出、担当作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及时给予肯定表现,坚定其干事创业的信心,对进入表现一般、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适当调整岗位,给予足够压力。对浑浑噩噩、毫无进取的干部及时调整下来,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来,在干部中产生警示效果,从而激发积极性和潜能,变压力为驱动力。

  三是做好干部跟踪考察必须以提高干部考察科学化水平为保障。干部考察科学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考察的成效,提高干部跟踪考察科学化水平,一是要建立高素质的干部考察队伍。注重选用一批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责任心、工作经验丰富、综合分析能力突出的干部,能够在复杂形势和环境中完成干部考察任务,真正为选用好干部参谋决策。二是提高干部考察效率。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情况数据库,及时收集领导干部平时表现、重大工作表现、群众来信来访等情况,为干部考察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各单位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考察认定,增强考察的针对性。三是严格执行“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评价谁负责制度”,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推进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工作,真正让推荐者不敢乱“推”,谈话者不敢乱“谈”,职能部门不敢乱“评”,考察者不敢乱“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