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X”提升村级党组织建设水平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22-09-07    浏览量: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创建“红旗党支部”为抓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2+3+X”的工作目标,即一年内制度建设“软件规范”、两年内阵地建设“硬件达标”、三年内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硬”、干部管理“长期从严”,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建设水平,夯实乡村振兴组织基础,以组织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实行月审月报

  推动制度建设“提质增效”

  2022年临川区创建了基层党建基础台账月审月报制,并作为2022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各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等党建业务能手组建的审查小组,每月定期审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基础台账情况,同时将审查的情况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复审。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进行严格复查,同时充分发挥区委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的作用,5个工作指导站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在复审和党建工作指导站督查的基础上,定期对执行月审月报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规范党组织生活、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在经常、做在平常、严在日常。通过月审月报不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较好地解决了“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规范的问题,解决了“三会一课”记录填写不够规范以及基础台账完善不够及时的问题,促使党组织生活“严起来”“活起来”“实起来”。

  强化经费保障

  实现阵地建设“提档升级”

  村级阵地建设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直接关乎村级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临川区紧盯阵地建设短板,加大基础设施、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的经费投入,按照“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同时完善“三务”公示栏、宣传栏、文化广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做到办公设备齐全、基础设施完备、功能布局合理、标牌悬挂规范,实现阵地建设“提档升级”。一方面是“立标杆”,以“红旗党支部”创建为契机,打造一批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样板村”,对于创建成功的市、区“红旗党支部”,区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另一方面是“守底线”,开展阵地建设不达标村的清零行动,严格按照党建“三化”标准,在今明两年内高质量完成提升改造,区委将对未按期完成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与此同时也紧盯阵地建设“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活动阵地的作用,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为服务群众的“新高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注重统筹谋划

  助推集体经济“换挡提速”

  临川区坚持党建引领,制定了村集体经济三年发展规划方案,全力破除村集体经济发展痛点、堵点、难点,通过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发展优势产业等举措,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21年全区34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通过区级统筹和乡镇特色相结合,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一方面区级层面统筹谋划、精心遴选有实力、效益好的龙头企业,通过建设基地、做好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形成一批引领带动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发展蔬菜、生猪及光伏产业,实现产业融合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另一方面乡镇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挖掘资源、人才、交通等方面优势,全力做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文章,如高坪镇的生猪养殖、龙溪镇的瓜蒌子种植以及青泥镇的花卉种植等。不断完善政策保障,确保土地、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及时向村集体经济倾斜,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林地指标、环保审批等基层亟待破解的难题,同时建立了村干部报酬待遇与集体经济收入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允许各地拿出当年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进行奖励,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坚持严管厚爱

  激励乡村干部“担当作为”

  对于村干部管理,临川区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村干部队伍。一方面,关心关爱村干部,不断落实村干部激励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福利待遇,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和致富能手能力提升行动(简称“双提升”行动),帮助一批村干部进行学历提升,每年培养一批村干部成为致富能手,推动全区村干部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通过“五方面人员”考试选拔了3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大大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坚持严的主基调,制定了“365天服务不打烊”规定,坚持村干部坐班值班制,确保群众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随时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切实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了村干部任免管理,严格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入职资格审查,坚持事前监督,坚决避免“带病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不予审批项目和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