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县:三个“承诺书”抓实“第一书记”管理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6-11-04    浏览量:

山西省大同县认真履行“第一书记”管理责任,通过与“第一书记”签订三个承诺书,强化对“第一书记”的管理,确保“第一书记”干出成效。

一是签订《驻村工作承诺书》。驻村前签订《驻村工作承诺书》,对“第一书记”的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工作纪律、重点任务等进行明确。要求他们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任职村党组织,紧紧依靠村党组织,脱产住村,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严守“七不准”的纪律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完成好五项任务和“八个一”工作。

二是签订《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每年初签订《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第一书记”要根据本村年度目标任务提出5-10条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帮扶目标和计划作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由“第一书记”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在帮扶村党员大会上通报公示,接受监督;乡镇党委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备案,每季度对承诺事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签订《任期工作目标承诺书》。各乡镇党委根据工作职责和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的“第一书记”任期工作目标,并与驻村“第一书记”签订承诺书,明确任期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和保障措施等,确保“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按期完成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脱贫等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