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建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 干部向前冲 营商环境优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23-06-29    浏览量:

  “之前,我们对环评审批规划符合性项目容缺受理、容缺审核是否要担责心里没底。入库容错免责高频事项,给我们吃了‘定心丸’,服务企业更有底气、更有干劲了。”在收到容错免责告知书后,浙江台州市路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三中队负责人梁磊直言。今年以来,路桥区探索建立营商环境领域干部容错免责机制,通过明确适用情形、规范容免程序、实施容纠并举,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奋斗者撑腰鼓劲。

  针对涉商涉企工作中的疑难点、模糊点,按照“事项申报—司法初审—评审论证—区委审定”程序,建立营商环境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对入库项目开通容错免责“绿色通道”,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容错,变事后容错为事前保护。入库事项采取因需申报、动态调整、闭环管理,明确法律条款规定、适用场景、容错理由和责任部门,提高可操作性。目前,将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出现失误错误、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容缺审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等8种常见情形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基本实现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容错免责全覆盖。

  完善申请提出、受理办理、调查核实、研究认定、反馈结论五步受理流程,建立复杂事件调查核实和公开听证制度。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由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开展情况核实,并由调查组召集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举行听证会。调查组结合听证情况,提出容错意见。

  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不追究相关责任,并明确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考核评价、职级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做好后续谈心谈话、澄清正名工作。同时全面分析相关事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存在的涉企服务制度漏洞向责任单位制发纠错建议书,将对人容错延伸到促事解决,实现容纠并举。目前,已向责任单位制发完善工作程序、补齐“先批后审”目录等纠错建议书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