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严管干部因私出国(境) 坚持应备尽备 不能说走就走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23-07-17    浏览量:

  近年来,湖北应城市从思想教育、备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着力,从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实现管理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政策教育在先,将出国(境)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周四学习日学习内容。结合出国(境)审批、干部退休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等工作,以开展集中学习、签订承诺书、发放提醒函等形式,不断强化干部规矩意识,督促绷紧思想之弦,自觉遵守规定。

  明确备案要求、备案范围,将公职人员、保密、财务等8类人员纳入登记备案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备案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常态化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确保管理底数清、对象信息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事前审查。突出政治把关,明确规定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涉及国家安全或掌握国家秘密尚未解密等8种不能出国(境)情形,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符合条件拟出国(境)的干部同步征求同级纪委监委廉政意见,发现有正在审查尚未有结论和处理、受处理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情形的,一律退回。

  会同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干部持有证件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确保不漏一人,要求各单位对照核查结果有针对性查漏补缺。市委组织部管理全市在职科级干部证件,其他人员证件由各单位集中统一保管。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举办组工业务培训班,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提升各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水平。将执行出国(境)管理制度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单位立行立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