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四个一”专项督查压实党建责任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1-31 浏览量:
近期,内蒙古赤峰市建立“一个体系布局推动、一把尺子打分排序、一张清单反馈问题、一个标准整改提升”的“四个一”工作模式,在全市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该市建立“1+7”工作体系,“1”即制定开展专项督查的总体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督查范围、工作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内容;“7”即同步配套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农村牧区党建、城市基层党建、机关党建等7方面考核评价清单和赋分标准。对照上级专项督查调研反馈问题、述职评议点评问题和基层党建存在突出问题等,条目式列出26类95个督查项目,逐条细化赋分标准,确保督查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
为防止出现“走马观花”“定点检查”“摆景迎检”等情况,该市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即督查组在开展督查调研前对基层党组织名单进行随机编号,督查调研开始后,驻部纪检组每天随机抽取编号,并临时告知督查组,督查组按编号对应名单确定行程,不打招呼直接到点。同时,督查调研组在实地查看和查阅档案资料基础上,先后征求32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印证工作实情。
该市将督查工作分为“自查自改、督查促改、集中整改”三个阶段,聚焦问题整改。市委组织部对各地区各单位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一对一”反馈给各党委(党组)书记,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各党委(党组)根据问题反馈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为防止出现“一查了之、督查结果束之高阁”的情况,该市根据各党委(党组)上报的整改方案,定期开展复查,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市委将督查整改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干部的调整使用相挂钩。对督查评分排序靠前、整改问题成效明显的,培树成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对成效较差的,采取通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