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选管用”用好用活“第一书记”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01-31 浏览量:
今年来,贵州省铜仁市高度重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着力走好“选、管、用”三步棋,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示范引领作用,领跑基层发展,帮助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取得成效,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拥护和欢迎。
精准“选”。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需要调兵遣将、排兵布阵,切实建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一是科学研判。市县高度重视驻村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专题听取汇报,2017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步小康驻村工作6次,区(县)党委和派出单位也及时专题研究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专题调研等方式,市县组织系统班子成员、派出单位班子成员对全市所有贫困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分析研判,2017年,全市共调整贫困村第一书记832人,驻村干部1853人。二是精准选派。综合分析选派单位的性质特点,按照“党群部门帮弱村、项目部门帮穷村、政法部门帮乱村、科技部门帮产业村”的思路,优先考虑选派干部的专业特长、个人意愿和原籍所在地等条件,精准匹配选派单位、所驻村和驻村干部的三方需求,确保做到“因村派人、因人驻村”。2017年,我市从后备干部数据库中挑选1837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到脱贫攻坚一线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三是凝聚合力。从市县两级选派1531名县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定点包干1531个贫困村,对非贫困村采取乡(镇)安排班子成员负责包干,做到不脱贫不脱钩;集中从市、县直部门遴选108名懂产业发展、懂项目管理、懂农村改革的科级干部到深度贫困村所在的106个乡镇挂任党委副书记;从所在乡镇、其他乡镇以及区县直部门精准选派319名副科级实职干部到深度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带领基层党员群众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原村支部书记担任第一副书记,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等保持不变。
创新“管”。坚持从正向激励、负向惩戒、督促指导三个方面解决好选派干部“不愿为”“不会为”和“不敢为”等问题。一是坚持正向激励。率先出台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8个方面强化正向激励,2017年,全市共提拔第一书记41人、驻村干部49人,表彰脱贫攻坚一线干部955人,对所有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大力实施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从2017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10000名各级各类干部人才外出培训,2017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1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5636人次,并全员轮训了“两委一队三个人”;制定出台铜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释放了合理容错纠错、鼓励干事担当的强烈“信号”,为干事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二是强化负向惩戒。出台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执行力问责办法,切实解决干部“选择执行、消极执行、虚假执行、低效执行、机械执行、胡乱执行”等问题,得到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强化驻村考核管理,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工资、组织关系全面划转到乡镇,实现了由派驻到调驻的转变;研究制定了“两委一队三个人”补充管理办法,明确“两委一队三个人”第一责任人,切实解决攻坚一线工作人员多但无人统筹、相互推诿现象。2017年,因作用发挥一般和工作需要对252名第一书记进行了组织调整,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34人次。三是狠抓督查考核。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督访、绩效办暗访、党建办查访、区县交叉访的“四访”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职、工作作风和脱贫攻坚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创新开展驻村工作交叉督学,每季度集中组织东边区(县)和西边区(县)交叉督查学习,让各区(县)能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建议及下步打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截止目前,市级层面开展督查6次,对履职较差的9个区(县)和21名第一书记、选派村支部书记进行了通报。
突出“用”。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精准定责,明确“干什么”,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一是“3355”模式规范支部标准化。对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别分层次优化完善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具体指标,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规范组织体系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活动场所建设、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切实将党支部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三位一体”推进乡村治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延伸和拓展“民心党建”工程内涵和外延,逐步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在自治方面,依托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利运行机构,推动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在法治方面,以村规民约、党务村务公开等为抓手,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形成亲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强化法律手段在化解矛盾中的运用;在德治方面,依托春晖社,充分发挥春晖使者在和谐建村、以德育村、智力助村、产业富村、帮扶在村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法律等方面素养。目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共走访群众137.14万人次,召开调研座谈会2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6780起。三是“八型”模式壮大集体经济。明确“资源开发型、盘活存量型、异地发展型”等八型为主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要求各地每年整合2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每村按50万元入股到经济组织,带动产业发展,并实行“6.5%的固定分红+经营收益分红”。同时,加大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在其它政策叠加的基础上,要求区(县)再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安排引导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石阡县大屯村建设好基层组织保障机制、发展好主导产业培育机制、链接好群众利益共享机制的集体经济“三好机制”,实现了发展由慢到快、产业由弱到强的蝶变。目前,全市有村集体经济积累的村有1567个,其中“双超村”有20个、55个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