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建立“113468”意识形态责任体系
来源:《党建》杂志 日期:2018-03-12 浏览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一重大任务,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会稳、全省稳”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探索建立“113468”责任体系,推动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落严落深落细落实,在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的征程中,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
以1个《实施细则》为龙头,建好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印发《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有关市委领导任副组长,38家相关市级部门为成员的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以1套《考核办法》为抓手,用好督促考核的“指挥棒”。把讲政治、讲党性、讲规矩贯穿于意识形态考核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制定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与全省综合考评、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有机衔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权重,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和目督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大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力度。
签订3份责任书,扣好知责明责的“责任链”。根据不同责任主体,市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三个类别责任书,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其中,《中共昆明市委书记对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六个带头”责任内容,即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带头组织学习教育培训、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带头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带头组织督促检查和考核,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落实4种责任,种好各司其职的“责任田”。清晰界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对“该干什么”“该怎么干”等问题作出精细化规定。聚焦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事前申报、分级管理、归口受理”的管理体系,纵向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阵地建设,横向加强新闻、文化、学校、网络、宗教、社科等阵地建设与管理,把各类阵地管好管到位。
实施6张清单,下好协调联动的“一盘棋”。着眼打“整体战”、出“组合拳”、奏“交响乐”,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6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11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6项书记的第一责任、6项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6项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17个相关重点职能部门责任和14项党委宣传部门责任,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可监督、可问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定期督办、网络举报、预警监测、分析研判、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忠诚履职的强大合力。
规范8个工作流程,画好规范有序的“施工图”。制定包括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学习教育培训、分析研判、重大问题处置、阵地管理、督查检查考核、问责等8个方面的图表式工作流程,做到清晰明了、简洁易懂,增强工作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信、政法、科技、工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县(区)两级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早发现、准研判、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