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施人才安居新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日期:2018-03-23 浏览量:
2017年4月,南京市制定出台《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在原有重点人才工程安居和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基础上,按照“聚焦产业、服务企业、支持创业”要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2018年1月,着眼于满足百万人才在宁安居需求,推出人才安居2.0版,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优化人才在宁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筹建350万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已落点到位,今后五年,拟通过多种渠道筹建120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等人才安居房,满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
一是明确政策导向,推动人才产业优化调整。建立人才安居准入机制,明确引才单位适用范围,政策资源高度聚焦我市主导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的重点领域,推动各类人才向转型发展主阵地加速流动。支持推进“两落地、一融合”成效显著的高校院所建设人才公寓,对在宁落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放开就近规划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权限,有效支撑全市转型升级发展大局。建立六个层次、61类共200条人才认定标准体系,突出业绩和贡献导向,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实施分类评价,将重大科技和产业平台从业经历、获重大成果荣誉奖项、在本市创业创新项目绩效等作为主要评价标尺,挂钩相应政策标准;五年政策享受期满后,对层次进阶或绩效评估优秀的人才,给予续享受一个周期政策的鼓励,把安居政策同人才梯次开发有机衔接起来。
二是优化政策供给,满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综合提供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公租房等方式安居保障,放宽公积金使用额度,针对性满足各类人才在不同层次阶段的安居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A类人才和承担国际国内重大战略项目的顶尖专家,政策上不封顶,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鼓励人才在宁扎根落户,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创新推出共有产权房制度,人才购买50%产权可享受100%使用权,在宁工作满五年后,每年均可按原价向人才出让产权份额的10%。完善人才阶段性安居保障,将新就业大学生住房补贴期限从2年提高至3年,政策实施一年来,共为3.8万大学生发放租房补贴1.45亿元。对处于新就业创业期的其他各类人才,鼓励更加灵活自主地选择安居环境条件、满足个性安居需求,提高安居资源配置效益。
三是下沉政策端口,突出企业引才主体地位。优化政策申报兑现机制,实行用人单位统一申请,账户直接到人,把安居政策接口直接导入企业内部的人才管理体系,统筹调动人才和用人单位双方积极性。引入市场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推行市场定价理念,将企业支付年度薪酬、股权激励超过30万元的各类人才直接纳入安居保障;下放人才认定权限,对具有成熟规范人才管理体系的重点企业,直接对照安居六层级人才标准下放认定权限,申请享受相应政策。针对企业柔性引才和产学研对接等需求,保持一定政策空间和弹性,明确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限制,根据引才投入和项目实际进展,不定期开展会商评定,为企业“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提供有效政策支撑。
四是汇聚政策资源,系统打造宜居配套环境。集成各方面政策资源,持续做好人才安居各方面配套完善,营造更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统筹安居落户政策,明确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人才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即可落户,为广大人才提供“先安居再乐业”便捷途径。统筹住房和生活配套政策,对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政策便利;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筹建海外人才公寓定向供应,配备国际化医疗、教育机构。统筹“买得起房”和“买得到房”,要求住宅用地配建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人才安居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宁购买首套房,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房源,定向供应给有相关需求的人才。目前,南京已经在多个住宅出让地块中,通过配建、竞建等方式,筹集人才安居住房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