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五规范 五细化”抓实平时考核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8-27    浏览量: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河南省新密市从今年起施行《新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五规范”“五细化”,抓实平时考核,促工作效能提高。

规范考核机制,细化考核责任。细则规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由组织部门负责,科级以下人员平时考核由人社部门负责。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农村各个学校都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综合评定。

规范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承担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各单位科学设定各项考核指标项目,并注意统筹确定各考核指标的权重,重点突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机关重点任务、阶段性工作等,合理设置平时考核指标的权重,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30%,个性指标权重占70%。

规范考核方式,细化考核环节。全市各单位在工作中实施分类指标设置,将机关事业单位各综合科室与业务科室,科室负责人和普通人员予以区分,具体量化,准确定性,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个性指标设置结合科室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对每名工作人员的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细化指标,解决“考核指标过于笼统”的问题,更加全面地反映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

规范考核程序,细化考核办法。在平时考核工作中,为避免流于形式或过于复杂繁琐不具有操作性并难以坚持,各单位科学及时设置指标,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程序进行,每月考核结果反馈本人并进行公示。各单位在考核中,严格按考核程序,不能随意删减,简单走过场。同时在工作实际中对不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单位考核委员会及时研究,进行适时调整完善,确保平时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规范考核等次,细化奖惩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月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40%以内。考核周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受处分的当月,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在处分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决定的次月,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岗位等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计发绩效工资等均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为推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在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时,原则上要优先考虑平时考核结果无一般、差等次且好等次较多的工作人员,实现考核工作由年底的“一次考”为平时的“月月考”;推动平时考核作为岗位晋升考察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处于单位靠后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职务岗位晋升的考察人选。单位在推荐表彰对象、参加外出培训等,也要注重优先安排平时考核结果突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