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专项考核引导干部尚实干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7-02    浏览量:

去年以来,山东昌乐县从明确考核对象范围、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创新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实行干部重点工作考核专项行动,为选拔使用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干部提供保障。

聚焦上级任务部署、全县中心工作,该县把承担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安全稳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棚户区改造、拆除违建、封山禁采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9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干部,作为专项考核的对象。以镇街、县直部门(单位)为基本单元,上报干部承担包靠项目的统计表,包含干部基本信息、承担任务类型、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由组织部门、项目责任部门联审把关后,建立起干部承担重点工作信息台账,先后将890余名干部纳入重点工作专项考核范围,覆盖在建项目80余个。

该县将干部落实重点工作专项考核细化为工作才能、落实意愿、实绩成效和发挥作用等4项指标。工作才能方面,重点看干部是否具备抓工作落实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是否具有抓工作落实的境界和格局,是否长期尽职尽责,在关键时刻能否豁得出、冲得上。落实意愿方面,重点看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标准、担当精神、效率意识,看干部是否把抓重点工作落实当成自发自觉行为。实绩成效方面,重点看干部所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干了哪些真事、大事,干了哪些群众点赞的实事、好事,解决了哪些过去遗留的难事。发挥作用方面,重点看干部在重点工作完成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是全部作用还是部分作用。

为全面及时掌握干部的工作表现,该县建立了“月报、季察、年考”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体系。实行月度自报,包靠项目建设的干部按照项目推进任务要求,每月填写《干部重点工作业绩写实表》,报组织部门备案,并在责任主体单位和项目现场公开公示。推行季度考察,组织部门成立10个考察组,每季度深入项目一线,通过民主评议、实地考察、谈心谈话、一对一座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干部在工作才能、落实意愿、实绩成效和发挥作用中的表现,划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进行总体评价。落实项目年考,年底考察组对干部整体工作表现、既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主体单位出具《干部综合表现鉴定表》,会同考核材料存入档案。

该县把干部重点工作专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核评定等次、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加大政策倾斜,严格奖优惩劣,在每次干部调整时,都拿出不低于30%的名额比例,专门用于承担重点工作的干部,优先用于专项考核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干部。对评价等次为一般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评价等次为较差的,特别是对工作开展不力、担当精神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及时给予组织调整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其中已列为考察对象或提拔人选的,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提拔资格。去年以来,该县先后提拔重用150余名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