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科学的政务督查体系?

来源:秘书工作    日期:2018-08-07    浏览量:

政务督查是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为使政务督查切实肩负起“高效督办员”的职责,构建科学的政务督查体系应从四方面加以考虑。

找准紧扣中心、紧贴实际的督查路径

督查工作面广量大,不能将督查变成“都查”,必须紧跟形势、紧扣中心、紧抓重点、紧贴实际。

突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政府出台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性文件的贯彻执行。

突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领导就有关工作及事项的批示精神和在考察调研中所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突出政府重大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和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突出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的处理处置。督查督办领导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且影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等的处理处置。

创新实用高效、便于操作的督查方式

能不能发现问题、敢不敢反映问题、会不会解决问题,关键在于能否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能。

创新交办督查。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行“一单四制”式督查:形成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负责人、内设主体机构;实行交办制,召开专门会议或下发通知,交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实行台账制,根据任务清单,建立工作总台账,一月一调度、一更新、一通报;实行销号制,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的任务后,可提出销号申请,政府督查部门核实后,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予以销号或延期;实行通报制,对无故未按期完成任务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创新跟踪督查。对领导的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实行“建账、督办、抽查、反馈”式督查。针对领导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建立专门台账,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要求,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事项到责任单位实地抽查核实,了解办理的真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办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创新专项督查。围绕涉及全局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形成专项督查清单,按计划、分步骤组织督查督办。

创新实地督查。针对领导特别关注、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到单位、进企业、下乡村、入农户,掌握第一手材料,督促各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进行不定期回访,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

创新调研督查。从领导批示、督查督办和群众反映中,选择一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建立统一领导、各方配合的督查格局

政务督查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督查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督查格局。

充分发挥政府督查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体系。横向上,在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明确分管或联系督查工作的领导,明确办公室或有关处室为督查机构,设立督查联络员;纵向上,各级政府完善督查机构,确定专人担任督查联络员。

切实加强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政府和各部门督查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党委系统督查机构及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衔接,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在政府及其部门内部也需要理顺关系、厘清职责、加强统筹,增强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形成督查工作合力。

注重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配合。组织或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专家等参与督查,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公开性、公信度和影响力。

健全功能完备、切实可行的督查机制

在现有各项督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建立和完善督查工作规范机制。注重探索总结督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重大专项督查、领导批示指示事项办理、重大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办理等工作规范。特别是规范督查工作程序,列入政务督查范围的事项均按照“任务分解、立项交办、跟踪督查、临近提醒、按期催办、据实销号、结果通报、启动约谈、建议问责”等程序督查督办,进一步明确督查主体、内容、方式、要求。

建立和完善督查报告通报机制。及时或定期报告各项督查工作情况,督查报告以说准情况、找准问题、提准建议为标准,揭露问题实事求是,分析情况客观真实,提出建议切实可行,力求文稿有内容、有深度、有价值,篇幅简短,尽量节省领导阅批时间。适时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或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尤其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健全考核工作程序,对地方和单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定性定量考核打分,结果纳入绩效评估、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适时启动督查问责程序,对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不能落实、影响全局工作整体推进的,或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督查工作的,及时建议约谈或问责,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