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根据地文书工作的三次变革

来源:秘书工作    日期:2018-09-04    浏览量:

  抗日根据地文书工作发展史,是我国整个民主革命时期文书工作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的文书工作经过了三次重大改革,研究它,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第一次改革

  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和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民主主义政权。政权建立初期的文书工作,基本上仍沿用旧公文体例。旧公文存在的等级制、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和文书处理的官僚主义、拖拉积压等问题,导致上下级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正常关系受到影响,“公文”的政治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彻底改革旧公文、创造新公文程式的问题,被新成立不久的边区政府提到了议事日程,并被列为当时机关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1938年4月,新成立不久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出了《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际》的指示信,提出了改革公文的具体任务和办法,并对公文的名称及用法作了详细说明。指示信规定,上级对下级的公文名称有指示信、复、函、令,下级对上级的有报告、请示。布告、公函仍可以沿用旧形式,并可用便函、代电等旧公文名称。同时还规定,公文避免使用文言,在来往文电中一律取消“钧鉴”“示遵”“览”等一类用词。随后又把各县的重要会议记录规定为正式公文。此外,还在《边政导报》上开辟“工作问答”栏目,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解决公文中的一般性问题。

  这次公文改革虽然时间短,但使边区政府机关基本上摆脱了旧公文的影响和束缚,克服了为办公文而办公文的倾向和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发挥了公文的政治作用,推动了机关工作的开展。

  第二次改革

  1940年6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秘书长娄凝先在《边政导报》上发表了《怎样使公文科学化》的文章,系统地总结了1938年公文改革后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使公文科学化的原则和办法。同年7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布了《公文程式再加改革令》。陕甘宁边区政府也于1942年1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边区政府第二次公文改革工作由此铺开。

  关于公文名称。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新公文程式》中,将公文分为主要公文和辅助公文两类。主要公文有命令、布告、批答、公函、呈文五种;辅助公文有指示信、报告、快邮代电、签条、通知五种。明确命令、布告、批答、指示信为下行文;呈文、报告为上行文;公函、通知为平行文;快邮代电和签条没有上、下行文之分,但签条只限于机关内部使用。

  关于公文的形式和体例。晋察冀边区进一步废除了旧公文名目繁多的格式,规定公文一律采用白话拟写,废除文言文,禁止在布告中使用五言、七言韵文。并规定:凡命令、指示、请示、报告、电报等文件每份公文只能写一件事情或一个中心问题。要尽量少用公文,多用便函、便条。晋察冀边区还提出将数字性的公文印制成表格,按时填报,并要求报表简单明确,便于填写、携带、保管、检查,以最小的篇幅包括最多的内容。同时,还规定公文一律用新的标点符号。

  如何写好公文,是这次改革的中心问题。晋察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明确提出要使“公文成为加强政治领导,密切上下级关系,开展工作、活跃工作的利器,而不成为工作的累赘”。

  要求拟写公文时做到如下五点:

  对理论与政策要很好研究;

  对问题与环境要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文件的内容必须具体;

  态度要诚恳、仔细、审慎,切不可马虎和敷衍;

  文字要简洁,段落要分明。

  这也是对整个机关工作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的总要求。它明确地将公文改革同改进整个机关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次改革

  1942年,为了克服困难,粉碎日寇进攻,党中央进行了精兵简政和整风运动,这也对抗日政权机关的文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年2月,毛泽东同志发表题为《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两篇重要讲话,对边区第三次公文改革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当时文风中的党八股倾向在文书工作上的主要表现是:公文数量多质量低,内容公式化,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有的下行文缺乏调查研究,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语言空泛,程式呆板;有些上行文则夸夸其谈,谈国内国际形势多,谈具体问题少。对此,边区政权机关结合整风运动和精兵简政,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调整和加强办公、秘书机构,改进办公制度。晋察冀边区执行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厅,还设立了集体办公室,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定时集体办公。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合署办公厅,所属各厅、处、会(除保安处、高等法院等机关外)也一律合并办公,设正副主席和各厅、处、会负责人集体办公室,每日有一至二小时为集体办公时间,会商政务,批阅来文及处理各厅、处工作人员的临时请示事项。同时对行文的职权和文件的签署制度也作了新的规定。

  二是简易政令,减少公文的数量,限制命令使用范围,强调发文必须慎重。要求各机关之间商洽问题时,用便函、便条或当面接洽,少用公文,减少统计报表,并规定区村不得颁发布告。

  三是提高公文质量,一切政令、文件、布告均应力求简明通俗,易于理解执行。政府制定重要政策法令及计划时,事先要征求下级意见,使其切合实际。行文时,反对旧公文的陈词滥调和新旧八股,使之成为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内容充实、材料具体、生动活泼的新公文。

  四是健全各种行文制度。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合署办公办法中规定:所有对外公文,均以边区政府名义行之。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则把全部工作大体分为由会议决定、由机关首长决定和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决定三类,而部门则应根据办事细则中规定的职权具体制发公文,同时对文件的检查和催办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如对电报和紧急公文,必须在一天内处理完毕,一般公文限三天内答复,还健全了文件的传阅、会办、收发登记和文件的保密、油印制度。

  这次改革比前次更为深刻、广泛。它不仅使文书和文书处理工作在技术上得到了很大改进,而且使处理公文的秘书工作人员的作风、思想方法得到改进和提高,文书工作的组织制度也进一步健全完善,推动了根据地文书工作向正规化、科学化道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