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严”的种子植根选人用人政治生态沃土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9-06-06    浏览量: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扎紧了制度规矩这个笼子,严肃其他纪律问题自然就会被带动起来,干部选任工作更是如此。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折射出我们党要把“严”的种子植根选人用人政治生态沃土,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格局。

  严之以“立”,以“他律”强化“自律”。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我们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出现了谷文昌、廖俊波、邹碧华等一批人民群众认可的好干部。但不能否认,少数地方还存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行为。新颁布的《办法》,把干部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强化对落实好干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从严从实健全制度体系。以“他律”的方式,严明纪律、扎好笼子,强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业等所有有用人权党组织的“自律”建设。

  严之以“守”,要“治标”更要“治本”。如果说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绳之以法”是治标,那么,“治本”就是从规矩的遵守上下功夫。各级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要深刻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带领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化认识;组织人事部门要忠于职守、敢于较真,大胆任用“李云龙”式实干担当的干部,果断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严格履行职责,坚决保障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之以“责”,不能“缩水”更不能“放水”。近期舆论高度关注的29岁女行长挂职副县长事件,并非公众对于“年轻干部”能力不认可,而是对于一些地方选人用人标准、程序不透明、不公开的反感,质疑存在“放水”行为。此次颁布的《办法》中,对违规选人用人的不同情况应追究哪些单位及相应人员的责任做出了明确的分类细化。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严防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阳奉阴违等落实不力的现象,从制度上,强责任、聚合力、求实效,严防《办法》在落实中打折走样,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