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闭环工作法”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秘书工作 日期:2020-04-07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年来,泰安市委经过不断探索,创造性推行“五责闭环工作法”,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良性循环。
1、创新体制“明责”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和市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机构改革,泰安市委办公室在全省党办系统率先设立主体责任科,具体承担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常规业务。各县(市、区)也都设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构筑起上下贯通的完整链条,建立了层层负责的组织网络。2019年以来,召开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13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6次,研究部署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这一领导和工作机制,能够形成高效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
2、分解任务“定责”
清晰界定责任,让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清楚自己肩上的担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出台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对各级党组织9个方面、班子主要负责同志7个方面和班子成员5个方面的责任分别作出明确界定,切实厘清了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下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分工,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39项具体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到26个责任单位,确保任务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市委书记分别与市委各常委、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市委分别与88个直属党组织签订。同时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与下一级党组织逐级签订。每年印发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要点,为全年主体责任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通过界定责任、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3、定期报告“述责”
严格落实定期述责制度,建立上下互动的工作体制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情况汇报。结合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报告制度,督促要求下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上一级党组织以会议形式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同时选择一定数量的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上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质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通过实行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抓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4、严格标准“考责”
充分发挥督导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将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同等重要的位置,出台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每年年初,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和党员副市长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注重过程管理,每季度对部门(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每半年调度一次全市面上工作情况,搞好综合分析研判。同时,着力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注重结果运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干部管理任用、干部奖惩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通过督导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高举利剑“问责”
严肃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由“软约束”变成“硬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纪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19年以来,共对82个党组织、24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起161人,通报曝光59起108人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328起,处理596人,党纪政务处分255人。一系列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担当起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