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使用管理
8.防止强制使用。应制定政务应用程序使用规范,明确目标对象、应用场景、使用要求等,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不得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不得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政务公众账号的推广使用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作强制性要求。在工作群组中,不得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打卡接龙、即时响应,不得随意摊派任务、索要材料。
9.防止过度留痕。不得把政务应用程序作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导检查线上化的载体,不得简单以工作留痕代替实际工作成效评价,不得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工作群组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
10.防止滥用排名。不得滥用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不得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评比评选的依据。设置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的政务应用程序,不应将内部掌握的相关数据用于通报排名和考评。
11.防止多头填报。要求基层使用政务应用程序报送数据应加强统筹,针对同一事项或数据,原则上应通过“一站式”综合平台、“一张表”形式报送,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防止多头填报、重复索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