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从严监管 严控干部因私出国(境)
来源:西宁党建网 日期:2017-06-15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西宁市从人员备案、证件收缴、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控力度,逐步建立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监督体系,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层层督促,确保人员备案“全覆盖”。严格备案审批,实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审批和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将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列入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并及时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提供备案人员信息。在干部调整、变动时,及时将变动人员信息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在全市范围内每年集中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治理工作,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在每次出国(境)前,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领取相关证件,回国后及时将证件交回组织部门保管。
逐级筛查,确保个人证件“零持有”。对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认真甄别、分析,对排查出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件的干部,询问缘由并限期要求提交。凡是新提拔科级以上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第一时间督促上交。对确因丢失或者无法提供具体保管单位的证件,要求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证件注销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统一注销,确保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全上交。设置专人做好证件收集保管工作,按照证件有效期限、编号,领导干部出国(境)事由等信息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记录个人档案。
严格把关,确保审批工作“无漏洞”。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原则,认真核实申请人材料,严防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严格把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条件,按照在职干部从严、离退休干部适当放宽的原则,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一般不予批准,有特殊事由的按照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把控。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互通共享信息,重点加强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