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直机关工委“三部曲”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日期:2021-01-11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市直机关工委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明责在心、履责在行、督责在导“三部曲”实现“四责协同”,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政治意识,做到明责在心。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双轮值”暨“领学讲学述学考学评学”制度》,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党支部学习和固定学习日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委会议以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主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度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清单》。印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及党组(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西宁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

  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履责在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制定《关于提高工委委员会暨书记办公会议事决策水平和会议质量的若干措施》,有效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工委会议质量。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重大工作、重要资金使用全程监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依规依纪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严规范、不走样,纳入《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员日常监督检查手册》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强化担当意识,做到督责在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结合周(月)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聚焦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党内法规和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以及全市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紧盯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缺少贯彻措施、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共查找问题6条,制定整改措施17条。对问题较多的8家单位下发整改清单,对换届程序不规范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和整改函,对整改落实不到的5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