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推行组工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日期:2017-11-17 浏览量:
今年以来,新疆库尔勒市委组织部坚持从严治部,实行组工干部业绩考核制度,有效激发组工干部内生动力和创优争先热情。
该市研究制定《组工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将业绩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学习、工作实绩、信息调研宣传、创新工作、联系点工作等7个大项30个小项,分别赋予一定分值,其中,业务学习15分、工作实绩25分、信息调研宣传15分、创新工作15分、联系点工作10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0分、服务态度10分。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方式,每月对组工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其中个人自评占总分35%、民主测评65%。按照每名组工干部的个人月得分,计算个人年度总分。对个人业绩突出,受到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市表彰的或在重点性、应急性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的,在年度总分基础上酌情加分;对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等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在年度总分基础上酌情扣分。制度实施以来,先后对15名在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3名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