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三个注重”提振少数民族干部精气神

来源:西宁党建网    日期:2017-06-15    浏览量:

      湟中县立足多民族聚居的县情实际,提高政治定位,坚持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干部培养选拔、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有力促进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进步。

      注重源头建设,换得一池活水。坚持抓源头打基础,在县直机关、乡镇招考公务员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省市少数民族人员招录政策,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执行政策零差错,从源头上保证少数民族干部量足质优。2012年以来全县共考录公务员393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2名。拓宽渠道,深入挖掘,通过干部培训、工作汇报、谈心谈话、实地调研、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无任用推荐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发现储备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打造了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全县科级后备干部共220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9名;科级领导干部439名,其中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09名。

      注重素质提升,聚力育苗助长。紧紧围绕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等中心工作,针对少数民族干部不同特点和岗位要求,采取分层分类集中培训、组织调训、自主选学等方式,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和群众工作方法等重点内容,多渠道、全方位的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价值观,为少数民族干部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搭建平台。2016年以来,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市调训22人次,组织集中培训460人次,赴外培训32人次。突出实际能力培养,通过挂职锻炼、岗位历练、抽调跟班等方式,促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2016年以来,选派15名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蹲苗”增长才干,抽调2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到“两学一做”、精准扶贫、县乡换届、环境整治、新城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中历练成长,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注重科学选任,激发队伍活力。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规定程序,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及时把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使用起来,激发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活力。统筹做好少数民族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任职,使少数民族干部熟悉多岗位工作,在丰富岗位经历的同时,增强少数民族干部综合领导能力。在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4个少数民族乡镇政府一把手全部由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担任,36名少数民族干部通过选举当选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以来,22名少数民族干部提任到领导岗位; 24名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为激励少数民族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